欢迎访问 旅行社调查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旅行社法制

海南立法推动非遗保护利用

时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佚名   点击:

   《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定》进行解读。

  据了解,《规定》从健全非遗保护工作体系、提升非遗传承传播水平、促进非遗利用和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为做好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推动海南特色非遗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发布会上,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如弥补上位法仅规定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空白,建立了海南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总结形成分类保护的实践经验,明确根据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属性、特点以及存续状况,实行分类保护。

  《规定》多措并举,提升非遗传承传播水平。如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具有海南特色、适宜普及推广的代表性项目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建立完善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非遗馆、博物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传承体验设施。

  同时,《规定》提出加大支持,促进非遗利用和发展。如结合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明确了推进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公园、酒店、商场等措施;支持社会各方主体参与非遗合理利用;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王赵洵)


原文链接:https://www.mct.gov.cn/whzx/qgwhxxlb/hn_7734/202207/t20220715_93470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旅行社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互联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旅行社调查网 lxsd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4179号-5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 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