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重庆市文化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 来源: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作者:佚名 点击:
现就《重庆市文化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
为加强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措施,鼓励遵纪守法经营,激励市场活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
参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警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修改建议稿)相关内容及程序,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90号)规定,起草制定《办法》。《办法》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的通知》(渝文备〔2017〕1169号)审查同意备案和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印发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及相关管理部门贯彻落实。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条,主要明确实施文化市场警示名单管理办法的目的、主体范围、实施权限、主体职责以及红名单列入条件、另类情形管理、告知义务、撤销条件、信息公布、管理措施、错误纠正和违规责任、施行日期和列入移出审批办理程序等。
《办法》不涉及行政许可、具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只涉及对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管理的积极行为和突出的社会效益及情形进行信用信息公布,引导和弘扬正能量。
三、实施日期
《办法》于2017年12月1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管理办法》解读机关为重庆市文化委员会(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解读人:何峰 市场管理处副处长
被解读政策文件链接:重庆市文化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原文链接:http://whlyw.cq.gov.cn/zwgk_221/zcjd/201906/t20190604_3683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