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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人才福建周”文旅宣传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点击:

  受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第九届“人才福建周”文旅宣传活动项目进行国内比选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第九届“人才福建周”文旅宣传活动项目

  2、采购编号:MZCZ02-2025213

  3、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

  目

  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

  服务时间

  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第九届“人才福建周”文旅宣传活动项目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8万元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采购,供应商应对上述整个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4、供应商资格标准: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有能力承担本次服务内容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报价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报价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供应商应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若查询结果与供应商的不一致,以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4.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的被投资公司。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资格审查要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响应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4.4条、第4.5条、第4.6条的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2)未达到以上任一项资格标准要求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

  5.2比选文件的获取地点: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到12:00,下午15:0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到现场获取文件的,可派员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办理手续,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函。

  2.通过邮箱形式的,需将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扫描清晰后发邮件至工作人员邮箱(1005898051@qq.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

  (5.1和5.2中规定的方式选择其一即可)。

  6、比选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7、比选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或补充,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闽咨招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minzi.easy-prt.com/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相应文件提交

  8、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环球广场B区15层)。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9、开启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8621002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谢鹏、游秀敏、郑欣、郑文华、谢绍当;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802;

  传真:0591-87677861。

  获取比选文件费用和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tzgg/gggs/202509/t20250915_70097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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